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职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5-03-04 15:24:00
浏览:
延州会服字【2015】1号
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职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负责人的通知
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职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负责人的通知
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产业工会:
为了明确和规范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负责人的工作内容,经州总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州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范围内下发有关通知:
一、工作职责
1、生活救助2、助学救助
3、职业培训
4、职业介绍
5、医疗救助
6、法律援助(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职工来信来访研判、法律知识竞赛)
二、负责人工作内容
1、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承担以上工作职责。
2、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对以上工作职责具体承办。
延边州总工会
2015年3月3日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