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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敬老爱老精神文化服务活动的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4-06-18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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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发[2010]23号
 
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敬老爱老精神文化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各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央文明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州委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州总工会决定在2010年重阳节期间组织各级工会开展敬老爱老精神文化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重阳节期间,各级工会要结合各级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到当地敬老院、光荣院或老人集中的地方,开展送温暖、送文化、送娱乐等活动,让老人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活动形式要求灵活多样,既要突出尊老爱老的主题,
又要让老人开心快乐。各县市、部门、单位要尽量组织社区、单位或民间文艺团体及志愿者,编排一些老人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节目,也可安排一些工会干部、志愿者与老人互动的娱乐项目,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喜庆氛围。
三、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四、各级工会在活动结束后,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用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报州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电子邮箱:ybzzghxjb@163.com
 
 
 
延边州总工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