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州会字〔2018〕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产业工会、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延边州总工会
2018年1月31日
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确保他们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州总工会决定2018年春节期间在全州企事业单位中开展“送温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困难职工幸福指数和获得感,把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到实处。
二、慰问对象
各产业工会和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因职工本人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年度实际花销金额超过本人年度总收入,而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所需材料
(一)单位提供
附件1: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统计表
(二)个人提供
1.《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一份;
3.困难职工本人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年度收入的材料;
4.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5.职工本人医疗证明及收费明细或其他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证明材料及费用明细。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好,并上交州总工会进行审核。
四、活动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月8日之前,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困难干部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并将统计表和相关材料根据隶属关系报州总工会(直接隶属州总工会的报总工会保障部、隶属产业工会的报各产业工会)。
(二)审核阶段。州总工会保障部对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
(三)送温暖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3000元。发放方式:由州总工会统一将慰问金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各单位通过银行卡发放慰问金,并由各单位工会负责将带有困难职工本人签字的实名制汇总表和银行凭证材料上交至州总保障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干部职工新春送温暖工作。本着一心为民、心系百姓的原则,把送温暖活动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通过慰问活动,让困难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严格审核。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严格申报条件,规范上报程序,对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管理。各单位工会发放慰问金务必要通过银行卡发放,填写实名制汇总表(附件),并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州总工会保障部电话: 2902622
附件:1.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统计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2018年度新春送温暖活动实名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