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举办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4-06-18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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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字[2008]42号
州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举办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州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举办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省州属企事业工会、州直机关工会: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全州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和依法维权水平,按照州总工会十届七次全委会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工会系统开展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1、全体职业化工会主席;
2、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省州属企事业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各派三名工会干部参赛(其中工会负责人、工会干部、职工各一名)。
二、竞赛时间
2008年11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试题范围及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吉林省实施《工会法》若干规定;
5、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6、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
四、竞赛方式
1、竞赛由州总工会命题(闭卷);
2、竞赛在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3、竞赛试题为100题,满分为100分;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
4、竞赛试题的阅卷由州总工会统一组织进行。
五、奖项设置
本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设优秀组织奖5个。比赛成绩将公布在州总工会网站。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此次竞赛活动作为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2、组织好全体工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工会法律法规,做好参赛准备,确保领导带头,积极参赛;
3、各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职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保证本次活动能够落到实处。 各工会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州总工会组织部。
附: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延边州总工会
2008年11月2日
主题词: 知识竞赛 法律法规 工会 通知
延边州总工会 2008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55份)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