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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3)年度全州“两个普遍”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4-07-04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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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字〔2014〕3号
 
关于(2011-2013)年度全州“两个普遍”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总工会:
根据《吉林省总工会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吉会总字[2012]66号)、《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全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州发[2011]32号)、《延边州总工会(2011-2013)年度组建工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延州会发[2013]11号),2013年12月,州总工会组成三年收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组建工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验收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考核基本情况
1、组建工会:2011-2013年,全州累计建立工会组织1603户,发展会员38886人,其中工会联合会153个,覆盖企业7126户。全州有65个乡镇,建立工会联合会的有35个;有街道25个,建立工会联合会的有25个,建立社区工会联合会80个,圆满完成三年组建和发展会员任务。
2、工资集体协商:2011-2013年,全州建会企业7342户,其中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单独文本、区域性合同文本总计4845份,涵盖企业13232户。三年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分别为72%、82%、91%;履约率分别为92%、90%、90%,圆满完成三年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
二、基本作法
组建工会方面:
(一)抓组建,着力提高工会组织覆盖面。一是明确工会组建思路。延吉市总工会通过“五对照五核查”,对全市工会组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调查、大梳理、大诊断,为组建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二是扩大工会组建范围。敦化市在工业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领域,突出抓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以商贸楼宇、集贸市场等为重点行业,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非公企业联合会建设;三是突破非公企业建会难点。珲春市推行“倒排建会”工作方法,在建会程序上推行“先搭台、后充实、再完善、逐步规范”和采取“重服务、全覆盖、手续便捷”的做法,从而有效地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二)抓建制,不断完善建会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为基层工会组建提供源头支持。和龙先后出台了《2011至2013年依法推动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大非公企业覆盖面,提高职工入会率。二是高度重视,为基层工会组建提供多方支持。龙井市积极推进“百日建会”集中行动,把集中建会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抓环境,着力提升工会工作的影响力。一是争取县市委高度重视。汪清、安图把工会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通报。二是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延吉市向企业主和职工(农民工)印发了《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主的一封信》和《致全市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与延吉新闻网、延吉交通台等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两个普遍”专栏,提高了社会各界的认知度。
工资集体协商方面: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各县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延吉、敦化、珲春等县市工会分别以“协商攻坚年”、“质量提升年”和“巩固发展年”建设为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安排;和龙工会到企业开展调研工作时把工资集体协商列入调研内容,增强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汪清、安图、龙井、图们等县市工会对于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抓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各县市由工会组织牵头,人社、税务、工商联等职能部门互相沟通配合,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的合力作用,督促工作落实。
(三)抓基础建设,不断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各县市总工会在并不充裕的工会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印刷台帐文本、法律法规文件及协商指导员业务培训资料等基础性建设。敦化、延吉工会率先在全州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台账,并同人社局为基层工会印制了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台帐样本,统一格式,规范内容。人社部门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监控,加大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职工工资参考标准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数据。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组建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问题严重;三是工会自身建设和协商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法律、法规滞后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三、考核评比结果
经过考核验收组的全面考核,全州8个县市三年来“两个普遍”工作综合考核评比结果:
标兵单位3个,敦化、延吉、珲春;
先进单位5个,龙井、安图、和龙、汪清、图们。
年度综合考核评为标兵单位,参照省总组建工作一等奖标准,可按本单位在编人员人均1500元的标准提取“两个普遍”工作经费补贴;年度综合考核评为先进单位,参照省总组建工作二等奖标准,可按本单位在编人员人均1200元的标准提取“两个普遍”工作经费补贴。以上奖励列入本级财务支出。对在“两个普遍”工作中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奖金给予重点倾斜,不搞平均分配。
 
 
延边州总工会   
2014年1月26日   
 
 
 
 
 
 
 
 
 
 
 
延边州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