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不断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发布者:w发布时间:2018-01-15 1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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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延边州贯彻落实《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暨“百名民营企业家集中学习《条例》活动”在延举行。
本次活动由州总工会主办,州人社局、州工商联、州企业联合会共同协办,旨在通过对我州各县市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逐渐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度,不断深化我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参与我州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延边贡献力量。
活动由州总工会副调研员张贵发主持。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郑承男作开班动员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三处处长徐大成,省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雷万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刘畅,分别从《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和意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条例》的内容解读和工作措施等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强烈共鸣。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的出台实实在在地落实了十九大精神。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