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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发布者:ybzzgh发布时间:2019-01-16 1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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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延边州总工会是延边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州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州委和州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吉林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延边州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指导全州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州委和州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县级工会领导干部,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州各产业工会领导干部;领导州总工会直属单位;履行执纪问责监督责任;负责全州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六)协助州委、州政府做好州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州级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州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州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