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延边州总工会农民工工作
发布者:陈思静发布时间:2015-09-23 14:51:31
浏览:

各县(市)总工会,州总职工服务中心,州直机关工会,各产业工会,州总各部室: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延边州总工会决定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为农民工提供多样帮扶与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提高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水平。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高一明  州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尹京哲  州总工会党组成员

              柳  哲  州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成  员:朱锦善  州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崔  文  州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张  颖  州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张  莉  州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王  艳  州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

延边州总工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障工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高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锦善、崔文、张颖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延边州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