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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审计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lzr发布时间:2019-03-21 0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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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构建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工会员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规范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延边州总工会审计工作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面向社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一、社会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工会财务制度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工会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身体健康。
    三、聘用期限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满1年。

    联系电话:2902614
    联系部门:延边州总工会经审办
 
延边州总工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