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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者:lzr发布时间:2019-11-27 09: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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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律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总工会拟公开选取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

  一、服务范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总工会业务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为工会日常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并就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工会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2.应聘请方要求,参与以州总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仲裁、诉讼、听证、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3.应聘请方委托,代理企事业单位职工所涉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并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普法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州总工会组织安排的讲座。每月至少向州总《延边工会信息网》提交一篇“以案说法”稿件;

  5.为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纷,定期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对接企业工会主席进行沟通,每月至少沟通一次,每两个月到企业与工会主席座谈一次,了解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提出预防和化解建议;

  6.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服务内容”的法律服务费为30000元/年;“三、服务内容第7项”的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另行收费:(1)涉及州总工会或州总工会举办单位作为民事案件当事人时,按每件5000元标准收取代理费;(2)涉及州总工会或州总工会举办单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时,按每件3000元标准收取代理费;(3)受甲方指派进行的仲裁、诉讼案件超过5件以上时,第6件起按每件3000元标准收取代理费。

  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在延边州范围内的差旅费用。因服务需要并经得聘请方同意确需离开延边州范围处理的,差旅费用按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规定执行。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被聘请方未按照服务响应要求执行的,聘请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按2500元/月进行结算,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被聘请方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通过上年年检;考核称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名;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3人以上(人数超过5人[含5人]的可以有1-2名辅助人员),除辅助人员外,均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如有辅助人员的,辅助人员应具备专职从事行政法律事务20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行政审判、民行检察、政府法制、人大立法等经历)。

  4. 选派的服务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主要执业方向为民事、劳动法领域。

  七、评分办法及标准:

  我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1.律师事务所评定(共24分,每项8分)。

  重点评定:管理规范;律师队伍稳定(人员变动情况);信誉度(社会评价)。

  2.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评定(60分)。

  重点评定:执业方向[近三年代理的行政机关民事、劳动诉讼案件胜诉的案件情况(团队成员主办案件,列表),15分];执业水平(团队成员在行政法领域取得的成果或荣誉,15分);顾问经验 [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年限,15分];行政审批法律实务经验[团队成员服务于行政审批法律业务的年限和能力,15分]。

  3.法律顾问合同评定(16分)。

  重点评定:合同应诺程度(16分)

  八、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简介(含律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制度、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近3年人员增减情况。

  2. 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法律顾问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3. 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律师事务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30至10:30(只接受现场直接送达),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延吉市长白山西路3444号州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联系电话:0433-2902619,联系人:王艳

  延边州总工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