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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lzr发布时间:2020-04-20 14: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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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吉林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延边州总工会为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我省小微企业。
    二、支持政策内容和实施时限
    全额返还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缴交的工会经费。
    三、工会经费返还的要求和流程
    1、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要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填报《吉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工资发放表、社会信用代码、返还账户信息等),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
    3、上级工会严格按照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审核、审批,定期返还工会经费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4、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待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全额返还建会筹备金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联系电话:2902612
 

延边州总工会
2020年4月20日

吉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退返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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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划型标准.docx
1e5b7aa7954dfeac1aec6f6e478f0152.docx (15.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