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审计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lzr发布时间:2022-02-21 14: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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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构建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工会员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规范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延边州总工会审计工作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吉林省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一、社会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工会财务制度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工会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对工会财务制度及政策法规掌握熟悉者;
4.从事过工会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优先选用;
5.身体健康。
三、聘用期限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
公告期限
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16时30分止。
联系电话:2902614
联系部门:延边州总工会经审办
延边州总工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