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工会新闻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会新闻
延边州总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帮助职工报销垫付的差旅费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5-01-30 14:53:00
浏览:
       2014年12月2日,州总12351职工服务热线接到职工康某的电话,电话称:本人在某有限公司工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2013年6月份开始,用人单位不给去外县市进行单位设备安装和维护的出差费用,单位口头让本人垫付,再找单位报销,本人在6月份以后,差旅费就自己垫付。到11月11日,本人拿着票据找单位报销时,单位不予报销,本人这时提出辞职,单位同意。本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州总工会,请求州总工会帮助解决。州总工会工作人员将此案件转办到延吉市总工会,延吉市总工会接到转办后,经调查了某有限公司是深圳的一家上市公司,分公司在长春,延吉只是相当一个办事处。经向延吉方面的某经理了解,他们的差旅费要由总公司下拨后才能给员工报销,现在总公司还没有拨这个款,所以报销需要等。在等的期间市工会工作人员多次给用人单位打电话,询问差旅费的下拨情况。最终在元旦前夕用人单位不但报销了当事人的差旅费,还将拖欠的800元工资,也结清。当事人讨回差旅费及工资款0.45万元。并且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将当事人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交给当事人,养老保险金从深圳账户转到当事人当地账户,以便当事人能续保。通过案件的处理,使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张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