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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 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者:杨丽莉发布时间:2015-12-14 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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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州总工会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中,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截止2015年12月份,州总工会受理职工诉求案件3662件,通过“调解”解决的占82%,涉及职工52000人次,结案率在90%以上,为职工挽回经济利益2000多万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职工诉求案件中企业的一线职工占到98%以上,由于企业缺乏兼职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导致企业一线职工的诉求,不能早发现,早解决,出现“小事不出企业,矛盾不上交”的情况。为此,州总工会在今年举办的全州第五届“东北亚客运集团杯”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通过考试的形式在企业选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全州有28个基层工会组织所属企业单位394个,有5946名职工参加竞赛选拔,最后经过4个月的考试选拔,选拔出符合一线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235个,选拔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235名。今年7月9日我们召开了全州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第一届工作会议并对235名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了统一测试,通过测试分析综合评定都已合格,准予上岗为身边的一线在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为了明确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任务和规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并下发《延边州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延边州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工作职责》。并由州总工会为235名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法律援助费,直接打到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个人的银行卡上。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8月1日开始正式工作,在工作中采取调防结合和多元调解工作机制,针对职工提出的不同问题采取“直接解答”、“本企业工会调解”、 “地方工会调解”等不同的解决方法,在8月-11月四个月中,为135名身边的职工解决、解答、宣传涉及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135件,受益职工121人,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诉求回复率达到100%。州总工会还编制了《延边州总工会法律援助者简报》,现已成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相互学习,切磋工作经验的平台。

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力量不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来自企业一线职工,他们是职工诉求的“第一信息员”、“第一调解人”,由于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他们身处基层企业,没有机会参加培训,没有法律书籍,大部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缺乏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受理职工诉求的经验不足,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导致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受理职工诉求的效果相对较差。

2、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学习和工作环境艰苦。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职责是一线职工身边的“法律老师”、“调解员”、“信息员”、“宣传员”,他们的工作范围离不开身边的职工,他们手中仅有的学习资料就是职工维权手册,学习书籍严重不足,由于他们当中有的身处偏远林场,交通不便利,信息不畅通,交通费、资料费等成本支出没有经费保障。

3、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工作重视不够。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是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新生力量,由于工会主要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指导、安排和与基层单位工会衔接沟通,出现了敷衍了事,等、拖、观望的现象。

二、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

1、建立工会协调机制。由于法律援助工作者是基层企业的一线职工,他们的工作需要本企业工会及所属企业工会的大力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组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集中学习,参加培训,提高他们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2、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有益补充,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工会虽然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尽职尽责,但单靠工会的力量,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还不够,需要政府的支持,将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培训计划。

3、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提供必要的法律书籍。提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学习资料和法律书籍是十分必要的,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现有的学习资料,只有州总工会印制的职工维权手册,远远不能满足235个企业15000多名一线在职职工的学习查阅的需求,需要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给予提供必要的法律书籍,以满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一线职工的学习之需。

张丽英